我区对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
当年申报评审者可免除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将对“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以支持和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访惠聚”工作。
据了解,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后,从自治区人社厅网站下载,填写《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并经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
如果是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需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批表,经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可免除当年职称外(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需现场答辩的,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
另外,对于参加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等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教期间在职称评审方面与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免试手续由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负责核实,由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
对专业技术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自治区规定,将由相应的职称工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录在案,且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