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受审 承认收受他人

时间:2012-02-17 10:16来源:鑫报 作者:耿睿 点击: 载入中...
   2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庭审中,被告人张国华对收受他人财务的事实予以承认,但并不认为构成犯罪。而公诉机关指控的,97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他则辩称认定数额过大。  

  2003年,天水市商人秦某为开办一家食品公司,在土地划拨、项目审批、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始终受到时任天水市副市长张国华的支持和关照,先后8次送上总计5万元现金。此外,还有天水某建筑企业、制药企业、酒店等单位的7名负责人,在8年时间里,送给张国华近150万元。2005年至2009年7月,张国华又收受两名商人的贿赂共计64万元。2010年4月,张国华的老乡、个体工程承包商张某为了承揽工程,前往张国华家中给其妻子送去50万元。之后,张某取得工程承包权。很快,张国华被纪委部门调查。2011年6月21日,张国华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捕。据指控,8年间,张国华共收受他人贿赂428万余元。 
 

  张国华在任天水市副市长、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先后受杨某、赵某的请托,给相关领导打招呼后,将两人的3名子女先后安排到天水市教育系统和国土资源厅工作。张国华因此接受了两人送上的总计20万元。另外,张国华对973万余元资金不能说明来源。
 

  在法庭的举证阶段,公诉人在出示的证据表明,被告人郑国华先后在兰州、天水、西安、四川等地购房16处,总价值956万余元,其所支付 的购房款均低于市场价,并分别将房屋产权划分到家中多位亲属的名下。另查明,在落实的张国华夫妇共同财产中,除去428.28万元受贿款,其仅能对其中174万礼金、121万元股票获利、70万余元承包土地工程获利,以及50.3万元经营众友医药连锁店的获利和4笔共计219万元私人借款等总计1173.1万余元财产能说明来源,其他973万余元均系来源不明。
 

  张国华简历
 

  现年58岁的张国华于2008年11月被任命为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之前,在天水市重要领导岗位上工作了近8年。追溯到40年前,他仅是家乡会宁县农机厂的一名普通工人,后来进入县委办公室从科员做起,一路晋升至县团委副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其间,张国华进入西北师范学院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取得大专文凭。1986年1月,张国华大学毕业半年后,成为白银市纪委常委。在纪委工作5年后,张国华历任白银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靖远县委副书记、县长、靖远县委书记。2001年4月至2008年11月,张国华被调任天水市,历任副市长、天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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