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迎310天优良天数“大考”

时间:2014-10-24 09:04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张萍 点击: 载入中...
  企业承诺严控排放 政府高限处罚违规排污
  
  
  供暖期将至,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进入严防严控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5年2月28日)。2014年,兰州市要求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达到85%(310天)以上,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城区PM10、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实现双降,SO2、NO2、CO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保持稳定;月度排名及年度总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
  
  2013年度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达到了81.92%(299天),提前11天完成了兰州市委、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承诺的全年天气优良率80%(即292天)的任务。较之去年,今年兰州市明确要求优良天数再增加18天,环保部门面临空前的治污压力。然而,兰州市营造全民治污氛围,要求从政府机构、企业到普通居民,人人都要为环保出力,为蓝天负责;与此同时,政府出台更严治污举措,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高限处罚等更严厉的监管措施;面对兰州市高压治污的态势,也有更多的企业开始主动向社会承诺将严控污染排放。今年兰州市全民治污的新气象、新举措都将为优良天数达到310天重任保驾护航。
  
  统计显示:截至10月22日,2014年兰州市优良天数已达262天,距离完成310天的任务还差48天。2014年供暖期将至,兰州市的环保压力空前,在最后的70天里,兰州市能否顺利通过“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达到85%(310天)以上”的大考,则不仅仅是奋战在冬防一线的环保战士们的责任,更是兰州各企业及全市居民的一项攻坚任务。
  
  11家企业向社会承诺严控污染排放
  
  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严防严控阶段后,由兰州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牵头,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控制煤炭质量、环保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兰州市冬季环境空气质量,11家重点大气排污单位向社会承诺: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本着“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企业发展思路,努力为兰州市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做出贡献。去年仅有5家企业向社会做了严控污染排放承诺,今年增加至11家,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企业参与冬防的积极性、主动性。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窑街劣质煤热电厂、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要提前着手,于2014年10月1日冬防工作开始之前全面完成环保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冬防期间环保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强化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积极响应,主动在大气污染严重时期减产限排。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在政府启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重污染排放生产设施或生产线按要求主动减产减排。严控燃煤总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冬防”期间煤炭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除了上述内容外,还承诺严控煤质,确保入炉煤质符合环保要求,动力用煤硫分控制在0.7%以下,灰分控制在25%以下,降低大气污染物产生量。
  
  企业是治污主体,应该很好的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并践行承诺强化管理,为兰州防控大气污染贡献力量。尤其是向社会承诺严控污染排放的企业更应该做出表率,身先力行。但是仍有部分企业出现顶风作案,违规排污行为,对此类企业,政府一经查实必将严惩严处。
  
  企业违规排污一经查实即实行高限处罚
  
  9月29日7时28分开始,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300万吨/年重催装置火炬燃烧,排放黑烟。据调查,300万吨/年重催装置因设备故障导致气压机连锁停车,部分物料通过火炬燃烧后排放,由于通过火炬燃烧的气量大,空气中氧气供应不及时,燃烧不充分,致使单碳析出,形成碳黑尘,造成冒黑烟。燃放时间长达一小时左右,导致该时段兰炼宾馆监测点位PM10浓度高达0.180mg/m3,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日二级标准限值0.2倍。
  
  市、区环保局当场决定对该企业予以高限处罚,西固区环保局现场下达了处罚10万元的事先告知书,并责令企业进一步查明故障原因及时上报市区环保局。今年兰州市“冬防”工作明确要求兰石化公司严格限制火炬气排放频次和排放量,凡未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并获得批复的火炬气排放行为一律视同企业违规排放(事故性排放除外),将进行高限处罚和媒体曝光,但企业并未完全落实“冬防”有关要求,在设备已经大检的情况下仍发生超排事件,存在严重的环境风险。
  
  10月19日下午,兰石化动力厂一变所1号主变压器突然失电,造成炼油厂300万吨/年重催气压机、延迟焦化气压机停机,火炬气冒黑烟持续70分钟,该时段兰炼宾馆点位PM10和PM2.5均呈上升趋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受到影响。兰州市环保局在14:47接到异常燃烧排放报告后,立即调派相关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排除故障,缩短燃烧时间,减轻污染,同时对该企业异常排放情况依法进行处罚。今年以来,兰石化公司作为重点国企,未能很好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火炬气异常燃烧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兰州市环保局决定对企业负责人再次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尽快查明原因,举一反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落实社会责任和治污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冒黑烟现象再次发生。对企业由于管理松懈,不落实冬防相关规定,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严惩重罚,绝不姑息!
  
  兰州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兰石化公司作为重点国企,未能很好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火炬气异常燃烧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其他企业应当引以为戒,践行“冬防”承诺,强化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努力为改善兰州市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作出贡献。
  
  四大举措监管工业源、问责直接责任人
  
  11月1日起,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进入严防严控阶段。在此期间,兰州市要求重污染企业停产减污。停产限产由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2014年10月30日—201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较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同时每周对停产企业进行跟踪督察和随机暗访检查,防止企业违规复产;遇大气重污染天气等需启动应急预案时,根据预警等级,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按照应急预案对部分企业及生产设施下达限产限排指令,重点企业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其他企业由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同时,监管重点工业源。一是创新监管方式。由兰州市环保局牵头,整合在线数据监控平台和视频监视平台,并组成在线监控值班室开展24小时在线监控,主要在线检查企业工况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排放口实时排放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指示驻场人员现场核实并下达执法文书,督促立即整改。市环保局牵头,制订计划,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随机采样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凡发现随机采样监测数据与在线数据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律视同企业伪造数据,在对企业进行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的同时,对其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二是落实应急措施。在扩散条件不利情况下对市区三大电厂和兰石化化肥厂实行临时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的“四限”措施。三是源头控制煤质。三大电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工业动力用煤一律采取铁路运输和两大煤炭专营市场补给方式解决工业动力用煤,禁止市区汽车运送工业动力用煤,确保三大电厂“冬防”期间使用优质工业动力煤(灰分含量小于25%,硫分含量小于0.7%,热值大于5000大卡/千克),在深度治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压减燃煤电厂冬季污染物排放总量。四是加强对兰石化公司石化产品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泄漏在线监测,一旦发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异常,立即通知兰石化公司减产查源。同时严格限制兰石化火炬气排放频次和排放量,凡未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并批复的火炬气排放一律视同企业违规排放,在高限处罚和媒体曝光的同时,责令企业对其主要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公共自行车年内全覆盖
  
  在防控低空面源污染方面,由近郊四区政府负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管控职能,对网格覆盖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等低空污染源进行全面监控。城乡接合部居民及棚户区、城中村等部位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市区内各类市场推广使用电炉采暖,对确需使用小火炉取暖的一律统一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或无烟煤;取缔所有露天烧烤,发现焚烧生活垃圾、枯枝烂叶及燃煤“冒黑烟”等行为,按规定时限赶赴现场劝止或上报。
  
  在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方面,由兰州市公安局负责,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首先,由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在城区15个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4小时全面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严禁除特种车辆以外的“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由兰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在城区主要地段利用红外监测车对行驶车辆进行污染物排放动态检测,依法采取措施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查处;在“冬至”前后40天及启动大气污染红色预警时,继续实行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推行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及“无车日”活动。兰州市交通局负责,年内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实现全覆盖,并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方便市民出行。城关区、七里河区负责,打通市区内“断头路”,通畅交通。交管部门完善交通疏导方案;缓解交通拥堵现象;进一步提高油品质量。市发改委负责,力争10月底、确保年底前完成国四柴油上市工作。
  
  “四严”抓冬防:企业弄虚作假偷排将入刑

  
  2014年冬季,兰州市将坚持严字当头、管字当先,全力以赴,落实“四严”。即:抓严管、抓严查、抓严考、抓严惩。
  
  在抓严管面,兰州市将集中攻坚,落实领导干部驻区包抓,重点抓好年度工业深度治理项目,帮助县区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燃煤立式茶浴炉取缔改造、燃气锅炉余热回收利用的收尾工作;全市环保系统动员,盯死看牢重点工业污染源,从9月16日起对五大重点工业源实行24小时驻厂执法、24小时在线监测、全过程监控、视频监视四位一体的联动监管新措施,坚决管住五大工业源的排放,确保不发生人为事故排放,将工业企业的排放强度降至最低。
  
  在抓严查方面,首先,全市将开展工业企业执法大检查。重点查环保设施运行、无组织排放、扬尘等低空面源污染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一律从严查处;并严查工业企业煤炭消耗、煤质和污染排放在线监测情况,并随机进行比对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严防超排;同时,协同公安部门路检路查尾气超标机动车辆,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过夜。
  
  在抓严考方面,一是考核全市环保系统干部作风及治污举措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内部稽查,对失职、渎职人员严肃问责。二是建立考核电子台账,落实周调度、周考核、周通报的市长周例会制度,对县区、部门冬防工作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每周对四区空气质量排名并在媒体公布。三是加强预警和分析,对各区空气质量实行24小时监控,对指标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调度,并严格落实考核方案,对工作不力的即时通报。四是对重点企业的用煤量、煤质、污染物排放量以及脱硫剂、脱硝剂用量进行逻辑性定量考核,并每周进行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抓严惩方面,环保和公安环保分局对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媒体曝光并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规定,对其相关责任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惩处;并对企业污染排放弄虚作假的偷排行为,一律依法入刑;同时,对失职、渎职引起的影响公众健康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在公安治安惩处的同时,移交检察机关介入查处,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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