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渴望有个人爱我,起码像知已那样,可以偶尔想想我。感情要看缘份。这是她说的。
“百合花在哭泣”是她的网名。
她曾和我说起,她失去他的那一刻,天空在下雨,很冷,冷得她把脖子缩进衣领里。那一刻,她走进一家商店,拿起一件东西瞧着,然后又走进一家商店,又拿起一件东西瞧着,如此反复的做着同一件事。
我还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我压根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种痴。
聊了很久很久之后,她说,“咱们见见吧?”很忧伤的请求。
“好吧。”我略一思索就答应了。
怀着一份神秘与好奇,我来到“百合花在哭泣”约定的那个地方。我把相见当成一次艳遇看待,幻想着抓住激情与渴望,事后可以像场梦那样结束,谁也不再知道谁的世界。然而,我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心里面竟有种刺痛的强烈感觉。她远远不是我想象中张扬的女子,她那么安静,安静得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怜惜。这种感觉多久不曾有过了。我只懂得纳纳的站着。因为我无法像对别的女子那样,轻易的对她说,“你好美。”
她很特别。
她属于娇小的那种类型,每一个举动都可以轻易的透露使人心疼的气息。
我贸然去拖她的手。
我一直以为拖一个彼此熟络的女孩的手,是理所当然的。但她轻轻的拒绝了,又不忍心使我尴尬似的,微微一笑。
从此,平淡无奇的生活总算让我的内心有了一点涟漪,她的微笑使我无法忘怀。
我好想好想用一种奇特的方式打动她,让她知道我已深深的爱上了她。那次朋友聚会,我把她带了出去。她有意把自己打扮得妩媚了许多。她留着短碎发,微微红润的脸蛋,仅是这些就让我无法不心醉。
“你好美。春燕。”她的真名叫春燕。我终于说了这句我渴望了很久的话。她轻轻的侧坐在我摩托车的后座,娇柔的双手随着我说完那句话,便轻轻的放在我腰际。我回头对她沉醉的笑着,“我真想吻你一下。”看到她在街灯里娇羞的脸,我的心仿如泡在蜜罐里。
在嗳昧的包厢里,朋友们时不时看向坐在我身边的“百合花在哭泣,”表情多少有点不可相信。而他们的身边的女孩,个个极力地张扬着自我,一杯接一杯的港口灌下苦涩的啤酒,撕扯着嗓门,大声的唱歌。
聚会结束后,我把她送到家门口。她转身的那一刻,我抓住了她的手,“春燕。.....”她没有反抗,任凭我在夜色里注视她。
“我爱你。”我激动的说,“真愿意永远与你在一起。”
她曾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叫“百合花在哭泣”吗?我猜她大概受到过情感受的伤害,自以为聪明的劝她忘记吧,过去的都过去了。“只为了你,什么都为了你。”我傻傻的对她说。
爱情可以让人变成一个傻瓜。
时光就匆匆的过去了三年。无论下雨,或者晴天......无论时间怎么改变,我依然记得自己在她耳畔说过的话。
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感动得泪水哗哗。
三年后,她穿上洁白的长裙,站在风里,一直搓着小手,娇小得那么可爱。
“冰......”她从来没有这样无限爱恋的叫过我的名字。
我清楚,我始终无法代替她心中的他。
看到她骤变的脸色。她突然变得很陌生,陌生到不让我摸她的额头,也不让我抓她的手。
怎么了?
“我要跟你说件事。”
什么?我勉强的笑笑。
“他回来了。”她一下子哭出来,“冰,他还活着。三年前,他没有在那场车祸中丧生。三年了,他终于回来找我了,冰,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很爱他。”她的泪水不断地从眼里溢出,我知道里面有一种无法言谕的喜悦与痛苦。老天爷和她开了个玩笑,让她在三年里尝够了失去心爱的人的滋味,如今却又将这种痛苦种在我身上。我抬头望着苍茫的天空,不知怎么办。
她从我的房间里收拾了她的东西,无意中抖落了一张相片。相片上是个英俊的男子,那一定是她和我说起的,在车祸中丧生的她深爱的人。我才知道,三年了,她从不曾忘记。
直到她离去,我才从麻木里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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