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比中国更早形成民族主义,也正在于其早在明治维新时期,就基本解决了国家是全民的这一基本政治命题,和最根本的政治改革。
尽管明治维新本身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但天皇的权力根基却是不稳固的,难以形成如中国皇帝那般的“朕即天下”。为了巩固政权,天皇也需要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而民族主义便成为外可对抗西方强权、内可树立天皇“新权威”的重要途径。为此,天皇必须向诸侯乃至社会公众让渡部分权利,而这种让渡本身恰恰与近代的君主立宪制相吻合。
在作为明治维新发端的《五条誓文》(1868年)中,几乎都是关于权利的共享:
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
上下一心,盛行经纶;
官武一途以致庶民,各遂其志,人心不倦;
破旧有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
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
这五条誓言,不仅大大地解放了思想,为维新改革奠定了法理基础,实质上也是一场相当彻底的自我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看到,此时远比日本强大的大清,一直到了王朝末日都难以痛快地向民众进行类似的政治宣示,惶论真正让权。
天皇的“买卖”十分合算,他向公众让渡了本被幕府攫取的权力,换取了全民的效忠,以及“万世一系”的皇室在国家政治生活的牢固地位,并推动了和国家在体制和精神层面上的双重解放。与此类似,明治天皇也开放了舆论,报刊迅速成为对政府的强大监督力量甚至是反对力量,被称为“第四种力量”(参考拙作《日本满清谁是“中华”——甲午中日国家形象战》,本刊6月上),天皇同样用新闻自由换取民心和民智,并在国际上树立了开明的新形象。
而在中国,甲午战争后民族主义开始发轫,戊戌变法的本意是想推行一场中国式的明治维新,但势禁形格,却酿成一场流血政变,并最后导致中国新生的民族主义走向以义和团为代表的另一保守、顽固的极端。其中原因固然很多,但很根本的一条,就是既得利益者没有开放权力的诚意,按照钱穆先生的说法,满清这一极端落后的“部族政治”,为了维持其小团体的利益,而死死抱住旧制,直到被强力推翻。
陈独秀曾在《爱国心与自觉心》(1914年)一文中,深刻地阐述了爱国的前提是“国家要先可爱”,只有以民权为归依的国家, 才能够真正赢得国民的认同感, 国家先须求“好”,方能图“强”。他说,“近世欧美人之视国家也, 为国人共谋安宁幸福之团体, 人民权利, 载之宪章。犬马民众以奉一人, 虽有健者莫敢出此。……土地、人民、主权者, 成立国家之形式耳。人民何故必建设国家? 其目的在保障权利, 共谋幸福, 斯为成立国家之精神。”所以, 要树立“爱国精神”,首先要有“立国精神”。陈独秀说:“爱国者何? 爱其惟保障吾人权利、谋益吾人幸福之团体也。自觉者何? 觉其国家之目的与情势也。是故不知国家之目的而爱之则罔, 不知国家之情势而爱之则殆。”国家如不能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其国也存之无所荣, 亡之无所惜”,他尖锐地认为当时的中国“外无以御侮, 内无以保民, 不独无以保民, 且适以残民, 朝野同科, 人民绝望”,不爱也罢。
这些振聋发聩的论点,虽然未必能被很多人(包括今人)认同,却在其后的近百年来,如同魔咒一般笼罩着历来的当政者,令他们在利用“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动员民众时,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驱除鞑虏与五族共和
相比日本作为单一民族国家,中国的民族主义在呱呱落地的时候,就面临一个先天的难题:满汉之分。对待满汉关系问题上的不同见解,成为革命派与维新派激烈论争的主题,也成为大清精英社会进一步“撕裂”乃至“内讧”的原因。
满清入关,定鼎中原,尽管经过历代帝皇的精心调理,满汉深层矛盾还是难以解决,这其实牵涉到最关键的政权基础问题。满清既决心将政权牢牢抓在部族手中,则汉民族的沦陷感便难免被一次次地激发出来,作为反抗暴政、乃至只是作为野心家的旗号而已。清史上的历次动乱,几乎无一不是打着“反满”的旗号,无疑,当时的“反满”与日后的“抗日”,在“政治正确”方面不相上下。受甲午战争战败刺激,中国的民族主义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是性情各异的“双胞胎”。一是以康有为为代表的君宪民族主义,“尊王不攘夷”(不排满不排外),以君主立宪为基本诉求;二是以孙中山和同盟会激进派为代表的共和民族主义,尊洋攘“夷”(崇美排满),以民主共和为目标。有学者另将以章太炎、黄节、邓实、刘师培等国粹派为代表的文化民族主义分列出来,认为他们尊夏攘“夷”(排满崇汉)、以汇通中西文化、保存国粹、建构国魂为追求(单正平:《晚清民族主义与文学转型》)。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