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周边八成重点企业环境违法 总数达到29家

时间:2015-02-25 11:04来源:大西北网-亚心网 作者:赵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2月25日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公布的一份通报文件显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等六环保部门联合对乌市及周边区域的37家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上述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中,有近八成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企业总数达到29家。

这份《关于乌鲁木齐及周边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内容显示:近日,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大气联防联控工作部署,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牵头,组织兵团环境监察总队、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环保局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区域内37家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37家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中,有29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放、建设项目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环保设施不完善等环境违法行为,违法企业占检查企业总数的78%.

其中,从行业特点看,乌鲁木齐市周边区域热力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其中6家热力公司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5家热力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5家热力公司大气污染物不同程度超标排放。

通报指出,检查组在对上述违法企业进行处理时还发现,个别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时间较长,个别企业煤场及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解决。

通报显示:目前,环保部门已对上述29家企业中的9家进行立案处罚,对8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且要求,乌鲁木齐区域重点行业、钢铁、火电(含自备电厂)企业未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根据超标情况制定限期治理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环保部门按照新《环保法》规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查阅全国空气质量日报了解到,由于部分企业违法排污等因素,自去年12月起,乌市空气质量就开始直线下降,数据显示,2014年11月,乌市仅有5天轻度污染天,但进入12月,乌市污染天增至28天,今年1月,污染天仍居高不下,达25天。

据了解,由于昌吉市、阜康市以及五家渠市的污染物,很容易因为风向等原因飘进乌鲁木齐,早在2012年10月,“联防联控”就已写入《“十二五”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2012年12月5日,国家环保部公布的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乌鲁木齐、昌吉、阜康、五家渠又被列入国家“联防联控”重点规划区域,按照该《规划》提出,到2015年,乌鲁木齐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2%、9%、9%、4%.
http://www.xj.xinhuanet.com/2015-02/25/c_1114428789.htm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武警兵团总队“五好”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乌鲁木齐举行
  • 解读《乌鲁木齐市2019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乌鲁木齐“煤变气”工程有序推进
  • 2019新疆创业创新大赛在乌鲁木齐启动
  • 乌鲁木齐畅通工程陆续开工
  • 2019新疆二手车流通行业年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