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公安部于近期发出《关于2013年公安监管场所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晋升为“一级强制隔离戒毒所”。
据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于1997年7月。17年来,在市局党委和相关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强戒所秉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的工作原则,真抓实干、创新推进、争创一流,狠抓戒毒康复、心理矫治和安全管理、基础建设等工作,积极建设机构健全、设施齐备、环境较好,集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中心、戒毒康复医院于一体的规范化戒毒康复场所。1998年1月20日至今,累计收戒吸毒人员3万2千多人次,为全市禁吸戒毒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0年,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被联合国禁毒署和国家禁毒委确定为全国14家对外交流戒毒所之一;2011年,被省公安厅评定为“二级戒毒所”;2002年、2012年,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多次被市禁毒委评为“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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