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月19日凌晨01点30分,高速一支队铜城大队民警执勤夜间巡逻勤务,当行驶至银光桥附近发现甘ALW5XX号银灰色雪铁龙牌轿车走走停停行驶轨迹明显异常。
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查:经初步检查判断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核查,不料,车上两人非但不配合民警执法工作还欲袭警逃跑。收到支援的民警赶到后强制将驾驶员及车辆带回大队。
经查:驾驶员郭XX,男,37岁,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土门墩。其于19日中午在白银市平川区与朋友4人共饮1瓶白酒后夜间继续至夜总会饮用啤酒。于19日凌晨驾车由响泉口上高速公路准备返回兰州,被巡逻民警现场查获。大队民警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毫克,已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大队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做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