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永登县公安局获悉: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至今,永登警方共破获“盗抢骗”案件115起,其中盗窃案件99起、诈骗案件10起、抢夺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移送起诉11人。
精心部署顺民意
据了解,为统筹安排好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及重点工作,永登警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制定下发了《全县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行动措施和责任分工。同时,科学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形成严密完整的责任链条,以此推动全年破案打击工作可持续和良性发展。另外,县局领导多次深入业务所队,对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跟进督导、检查、指导,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专项行动办公室坚持每10天战果汇总通报制度,晾晒成绩、督促后进;在县公安局网页开辟“盗抢骗”行动专栏,及时反映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县公安局纪委督察、指挥中心、监管场所、警务保障、法制等综合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全警联动、整体推进,为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法制部门坚持“服务一线、支撑实战”的要求,及时出台了《规范办理“盗抢骗”常见侵财性案件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各业务所队办案民警进行了专题培训,为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提供了法制支撑和保障。
追赃挽损赢民心
专项行动中,永登警方强化打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以“损失最小化、追赃最大化”为工作目标,不断拓宽追赃手段模式,全面推动追赃挽损工作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而且,永登县公安局“两化”行动的阶段性基础成效突出显现,为民生小案侦破工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支持和反哺,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共破获“盗抢骗”案件115起,为群众追回赃款、赃物等总价值160余万元。2015年12月5日,永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多元应用“两化”行动基础成果,通过对“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比对碰撞,千里辗转、循线追击,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四川省成都市抓获,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为了彰显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坚定决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新要求,2016年1月8日,该局在县政府广场举行了赃款赃物发还仪式,共发还赃车4辆、赃款20万元和部分金银首饰等,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进一步扩大了永登公安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同时,各基层派出所结合“两化”行动,加大对辖区二手市场、废旧收购、机动车维修、金银器材加工点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检查力度,通过实名登记、定期抽查等手段,细致摸排涉案财物信息,及时上网进行核查、甄别、比对和辨认,将追赃工作融入到日常管控中。2015年12月24日,河桥派出所民警在基础管控工作中,缜密摸排、顺线追踪,抓获犯罪嫌疑人鲁某,破获系列盗窃羊只及摩托车案件,带破盗窃案件9起,查证落实被盗羊只6只、摩托车3辆,涉案价值达15000余元。2016年1月11日,柳树派出所依靠扎实基础资源和群众工作优势,多方排摸、细致走访,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为受害人追回香烟、文具、现金等部分财物。
主动作为听民声
永登县公安局刑侦、经侦大队和各派出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和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12.4”宪法日、“110”宣传日和法律“七进”等宣传活动,积极组织警力进社区、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深入街道、市场、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防盗防骗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工作中,共发放安全防范和防盗防骗宣传材料2.5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600余人次,切实表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揭露犯罪手法和伎俩,提高人民群众预防犯罪能力。特别是在工作中,县公安局民警多措并举夯实和谐警民关系基础,警民互动挖掘“盗抢骗”犯罪线索,推动破案打击工作拓展延伸。2016年1月12日,河桥派出所民警在入户宣传工作中,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政策感化、亲情引导,敦促涉嫌入室盗窃案的上网逃犯梁某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