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了解到,为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近日,该局从严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拒不配合出警人员执行职务,并谩骂、殴打出警人员,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4月14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现年23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与其朋友高某、王某某在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公交集团公司隔壁的一家酒吧内喝酒。当晚23时许,李某某与高某酒后因锁事发生口角、相互殴打,并打砸酒吧内物品,酒吧负责人拨打“110”报警。
23时38分,七里河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副所长徐涛带领民警迅速前往该酒吧对李某某、高某打架斗殴事件进行处置。处警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拒不配合出警人员执行职务,并谩骂、殴打出警的工作人员。小西湖派出所副所长徐涛在依法取证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抢夺其手机未果后,对其进行谩骂,并挥拳击打徐涛头部,用脚踹徐涛的下腹部,致徐涛受伤。
七里河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报后,迅速调集警力前往支援,同时将此情况通报分局督察大队,依法开展民警维权工作,支援民警到现场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控制,并传唤至小西湖派出所醒酒。4月15日上午,此案移交至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侦办。刑侦一大队迅速组织精干警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经审讯查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辱骂、殴打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防害公务被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