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男子:谁帮我追回愿送只羯羊感谢
大西北网3月25日讯 3月22日,本报接到读者王宗想反映称,2006年,他通过“媒人”娶了媳妇,可刚结婚3个月新娘就提出分手,并承诺退还他27100元的彩礼。至今8年过去了,虽经法院调解和多方讨要,一直无果。他希望通过本报找到当事人要回彩礼,并愿意拿一只羯羊作为酬谢。
王宗想是榆中县园子乡大岘村农民,由于家庭贫困,到29岁还未婚配。2006年11月,老乡魏某带着一名叫马有乾的靖远男子去大岘村玩,马有乾自称是某单位办公室主任,当得知王宗想尚未娶妻时,随后便给他介绍了21岁的同乡马振秀。2007年1月,王宗想在马有乾的住处分两次向马振秀给付彩礼25800元,还购置了物品。同月,两人举行了婚礼。王宗想说:“当时我提出要领结婚证,但女方一推再推。”王宗想说,谁知结婚才3个月,女方就提出分手。无奈,他只好去找马有乾。
事后,三人达成协议,马振秀向王宗想返还礼金和其他费用共计271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付清。2007年4月,王宗想与马有乾等人去马振秀的娘家要钱,马振秀的家人不同意给钱。马有乾提出由他向王宗想还钱,并于一周内付清,却也没了下文。
2007年6月21日,经靖远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三方达成协议,马振秀向王宗想返还彩礼27100元,于2007年6月底付5100元,2008年6月底前付22000元;案外担保人马有乾自愿对马振秀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并下发了民事调解书。然而,至今8年过去了,当事人马振秀不见踪影,当时的担保人马有乾也找不到了。
为了这笔彩礼,王宗想到处奔波打听,花了很多钱,至今住着破烂的土坯房。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