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6日讯 1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在全省农村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实行学校食堂供餐,同时有条件的学校向学生提供正餐。
《通知》要求,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要在全省农村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有条件的学校可向学生提供正餐。各县区要切实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结合“全面改薄”工程建好学校食堂,加强食堂管理。没有供餐条件的村小或教学点可参照“陇西模式”(由中学或中心校食堂以送餐形式向周边村小或教学点辐射供餐)向学生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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