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崔家庄社区贪腐窝案一审宣判
原副主任杨永山被判 17年原主任柴世彦被判15年
大西北网7月8日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中院获悉,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崔家庄社区原副主任杨永山、原主任柴世彦伙同兰州瑞禾花卉苗木有限公司经理陶子珍共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637万余元,分别构成贪污罪、行贿罪,被一审判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陶子珍与刘家堡街道崔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承包该社区的花卉市场的合同。该合同规定,乙方陶子珍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不得在花卉市场进行任何建设和设施改造。2011年,杨永山、柴世彦、陶子珍预谋非法获取征地补偿款,共同出资在陶子珍经营的瑞禾花卉市场内搭建彩钢房等违法建设。2012年初,甘肃省建材学校项目、新城医院项目征拆工作相继开始,杨永山、柴世彦分别利用各自担任拆迁领导小组成员职务上的便利,在现场评估、审核补偿费等环节隐瞒真相,致使违法建设被纳入征拆补偿范围,伙同陶子珍获得“建材学校项目”拆迁补偿款2971302元,扣除草地补偿款12006元、歇业费241516元,三人实际贪污2717780元。杨永山与陶子珍平分上述款项。2012年9月左右,杨永山在柴世彦的家中给柴世彦拆迁补偿款40万元,作为柴出资20万元所得。
2013年2月27日,杨永山、柴世彦、陶子珍采用同样手段,获得新城医院项目拆迁补偿款4698907元。扣除崔家庄社区折旧等费用516489.30元、草坪补偿款60000元、搬迁费195121.1元、歇业费269675.1元,三人实际贪污3657621.5元。杨永山与陶子珍平分上述款项。2013年6月左右,陶子珍在柴世彦家中给柴拆迁补偿款50万元,作为柴世彦出资所得。
除此之外,2012年9月,在柴世彦家中,杨永山给柴10万元人民币,让柴送给原崔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崔英德,以谋取崔英德放任他们骗取拆迁补偿款。次日,柴世彦在崔英德的办公室,将10万元送给崔英德。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永山、柴世彦作为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陶子珍非法搭设违法建设,共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6375401.5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杨永山、柴世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崔英德送人民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永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被告人柴世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陶子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