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琐事起争执 丈夫竟打死妻子
鉴于男子患有情感障碍,省高院终审判其死缓
大西北网8月6日讯 就因白天送鱼缸引发争吵,夜间争执升级,丈夫周潇竟将妻子杀害。8月5日,记者获悉,甘肃省高院以犯故意杀人罪,终审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5000元。
2014年11月28日,定西中院一审判决认定,2013年12月7日下午,生于1980年的周潇和妻子丁某某在定西市安定区汽车站立交桥广场,因给朋友送鱼缸一事发生争吵,丁某某赌气先回到家中。周潇与其母、孩子后回到家中,周母劝二人好好生活。当晚8时许,夫妻俩准备睡觉时,再次发生争执,周潇对丁某某进行殴打,周潇先用双手撕扯丁的头发,将其头部在卧室地板砖上碰了三四下,后用胳膊肘在丁的胸部捣了三四下。8日13时许,丁某某被人发现死在家中。作案后周潇离开现场并驾车逃跑,当月9日在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被抓获。
一审认为,周潇因家庭琐事杀害被害人丁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考虑案件发生在家庭内部,周潇作案时处于精神疾病的缓解期等情节,作出相应判决。宣判后,周潇不服,称“其应定故意伤害罪,且自己患有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期,原判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省高院二审认为,根据案件实情,周潇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起,周潇患有情感障碍,一审在量刑时已予考虑,故其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