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三轮车摩托车须凭证加油
兰州严禁加油站向无牌无证车辆销售油品
大西北网8月7日讯 今年10月1日起,兰州市各加油站禁止无牌无证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加油。警方提示,未办理牌证的农用车、摩托车车主或驾驶人员,须尽快办理车辆牌证。
据了解,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全面加强和规范散装油品销售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兰州市公安局此前发布通告,就加强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购销油品管理提出要求。通告要求,全市境内各成品油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单位负责制”、“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强化加油站、成品油销售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其次,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现阶段,全市范围内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在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购油必须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实名登记查验制度,确保人证相符;并建立专门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外,对未办理牌证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在购销油品过程中继续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的同时,加油站工作人员要督促车主或驾驶人员应尽快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牌证。
从今年10月1日起,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凭有效牌证加油,严禁各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向无牌无证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销售油品。同时,辖区公安派出所坚持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明察暗访及专项检查,督促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严格执行散装汽油购销工作制度。对在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内发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