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元的过路费却缴 914元
高速通行卡丢了之后,为何要按最远程收费
大西北网8月8日讯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请保存好高速通行卡,否则,一旦弄丢,极可能按最远路程收费。8月7日,广东省的贺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的遭遇。几天前,她从兰州驾车上高速公路驶往西安方向,在天宝高速收费站缴费时发现丢失了通行卡,收费站以通行卡上的规定为由,要求苏女士按照甘肃最远高速路入口柳园至天宝高速收费站计算,原本180元的实际通行费却被要求缴纳了914元。尽管苏女士调取了车载行车记录仪证明了自己是从兰州高速进入的证明,但收费站拒不采纳。明明实际通行费用没那么多,却要按最远路程缴费,贺女士觉得挺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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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180元的实际费用却被要求缴纳914元
贺女士说,8月1日下午4时30分,她从兰州上连霍高速,当驶出甘肃境内在天宝高速收费站时,发现通行卡找不到了。“当时我打开行车记录仪视频,向工作人员证明自己是从兰州上的高速,兰州方面随后证实我的车4时33分通过收费站。我车行程十分清楚,在有图有证据的情况下,收费员仍然按照甘肃省内所有高速里程收费,180元的过路费变成了864元,外加50元工本费。”
贺女士显得很无奈。她说:“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收费员全程面无表情,反复强调自己是按规定办事。”
第二天,苏女士拨打96969向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对方没给太多解释,以相关的第三章第十六条进行了解释。最后说了一句“政策是死的,我们没办法”,电话挂断。
8月5日,贺女士再次拔打96969,继续向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反映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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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回应:是为了防止换卡作弊行为
8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科的相关工作人员汤某就贺女士反映的情况介绍了相关情况。
汤某说,贺女士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该局也接到了贺女士的电话反映以及书面反映材料。贺女士的确在丢失了通行卡之后,天宝高速收费站按照《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以最远路程计算,柳园至天宝的1500多公里计算收费864元,再加50元工本费,共计收费914元。
工作人员解释说,当通行卡丢失后,按照最远里程计算的规定来自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而这则规定是甘肃省人大审议并制定的,如果要修改,需要甘肃省人大通过,而曾经也有人大代表对此提出过修改建议,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作为甘肃省高速公里管理局只能按照规定办事,规定之外的他们难以办到。
“这个规定的出发点只是警告性质的并非惩罚性的。”工作人员说。“虽然贺女士调出了她驾车进入兰州收费站的画面,证明她是从兰州进入的高速公路,但她无法证明,她的通行卡不会被他人利用或她倒给了其他货车司机作弊。”
工作人员说,管理局每年接到丢失通行卡的情况仅只有一二十起,对于全省来讲,只是非常小的个别现象。对丢卡这种情况,不能按照实际道路而收费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为了防止个别不法分子用来倒卡给大货车司机。“之前,我们就发现了一名小车司机向大货车司机倒卡,用以大货车偷逃过路费。”一般大货车,过路费可能要三四千元,而小车司机在智能发卡机上多次取卡,将卡出售给大车司机,大车司机就可以成功逃脱,以小车价缴费。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称,“发现的这起案件,落实的逃避行为达到20多次,最后那名小车司机被罚款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