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多项举措稳定就业岗位
大西北网8月28日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通过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据了解,自今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补充通知》要求,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之前规定的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
从2014年起到2020年底,我省对依法参保缴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减人员不含自动离职人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同时,为了简化审核程序,加快审批进度,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直接向参保缴费所属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不再进行行业主管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