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兰州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将进行调整

时间:2015-11-28 09:43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田玥 点击: 载入中...

  明年1月1日起 兰州市将下调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


  大西北网11月28日讯  11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中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兰州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将进行调整。企业及其他单位的缴费比例由0.7%调整为0.5%,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比例不变。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津贴。通过此次费率下调,预计明年起可以为企业单位减轻负担3300多万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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