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弃车逃逸次日自首道歉赔偿
大西北网12月2日讯 11月15日晚7时许,苏女士驾车经过北滨河路省委党校路段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客车碰撞后肇事车逃逸。苏女士驾车追出500多米后,最终拦停了肇事车辆,可驾车男子还未等车停稳,便弃车逃跑。这一切都被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拍了下来。次日,自知无法逃避的肇事司机来到安宁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承认酒后驾车。12月1日,在事故处理完毕半个月后,在苏女士家人的多次催促下,肇事司机申某向苏女士支付了最后一笔修车款并通过记者向苏女士及其家人诚挚道歉。
11月15日晚7时15分,苏女士驾车自西向东正常行驶至安宁北滨河路省委党校路段时,被同向行驶准备变道的一辆车号为甘A·ZP8XX的私家车碰撞到车右前侧,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肇事车辆加速逃离。苏女士赶紧开车追了上去,在追出去500米后,将肇事车辆拦停。没想到,肇事车辆还未停稳,司机突然跳下车逃离,还在运行的车辆再一次撞上了苏女士的车尾。“你怎么开的车,是不是喝酒了!”看到随后下车的自称驾驶员的男子满脸通红,苏女士断定车内几人肯定都喝了酒。苏女士追问跑掉的驾驶员时,同车男子声称自己就是驾驶员,根本不明白苏女士说的意思。见此情况,苏女士打电话报警。
安宁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调取了案发地点监控视频。通过视频可以看到,苏女士驾驶的车辆将肇事车辆拦停后,肇事车辆驾驶员迅速下车从车后离开,随后,副驾驶座的男子从车后绕到驾驶座控制车辆,与苏女士交涉。警方通过车辆信息核查后发现,肇事车辆车主为申某,为西北师范大学后勤部门的职工,警方随即通知申某前来处理。次日,得知无法逃脱警方的调查,肇事司机申某来到安宁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承认当时开车的正是自己,而且还喝了酒。经过酒精血液检测,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经过事故认定,申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苏女士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自己维修车辆花费高达1.28万元。可自己和家人催促了半个月,肇事司机申某却迟迟不肯赔偿。12月1日上午,记者拨通了肇事司机申某的电话,申某承认了自己的肇事行为,并通过记者向苏女士及其家人道歉。当日上午,申某的朋友将赔偿款送到了苏女士家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