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3日讯,由于感情受挫,白银某大型企业分公司科研所技术员尉某竟怀疑是同事张某从中破坏,于是将对方骗至工房内,先用硫酸泼其面部,然后用铁质扳手多次敲击对方头部致其死亡。12月8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执行死刑。
据了解,故意杀人犯尉某生于1987年,硕土研究生文化程度。因怀疑同事张某破坏其与女友的关系,遂对张某怀恨在心。2013年4月1日9时许,尉某决定杀害张某,即私自进入单位实验室取出硫酸装在水杯内,又准备铁质扳手一把。随后,尉某骗张某至单位工房内,趁张不备,将硫酸泼在张的面部,在张某受伤挣扎时,又持扳手多次击打张某头部,致张某因重度颅脑损伤当场死亡。白银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尉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尉某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省高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