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开假证明套取拆迁款 城关区靖远路一社区主任获罪
大西北网1月22日讯 担任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街道靖远路社区书记兼主任期间,火某利用职权为其弟在内的多人出具虚假居住证明,以此套取拆迁安置补偿达69万余元。1月21日记者获悉,西固区法院判处火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2007年9月,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城关区靖远路街道咬家沟区域实施房屋拆迁。同年10月,任职靖远路街道靖远路社区主任的火某为刘某等7人出具了虚假的社区长期居住证明,致使刘某等7人骗取拆迁安置补偿金额达62.4万元。并且火某还为其弟开具虚假证明,取得安置房一套,折抵房屋价款5.1万元,并领取过渡安置等费用1.7万元。火某滥用职权行为总计造成各项经济损失69.2万元。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火某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