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召开2016年建设工程复工动员大会

时间:2016-04-20 07:1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落实市安质监站2016年工作会有关,确保兰州市房建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兰州市安质监站紧紧围绕“五个城建”有关要求,于4月6日至4月12日,分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等五个片区在全市范围内召开“兰州市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复工动员大会”,全市150个房建项目的730位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


  动员大会从六个方面对工程各参建单位作出要求、部署。严格落实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取得从业资格证,现场施工方案及监理方案审批手续必须完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有专项方案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现场必须组织复工前安全质量隐患大排查,参建单位必须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有关要求,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扬尘管控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且“八牌一图”必须设置到位。严格落实现场复工前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尤其是要加强深基坑支护、高支模、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消防以及生活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对进场、转岗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作人员熟悉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建工程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按要求正常联网使用。落实项目复工程序。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应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各监督科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今年的复工验收工作严格复工验收标准,落实工程问题隐患整改复查工作。通过复工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工程质量、重视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推动兰州市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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