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现距交通违法“清零行动”结束仅剩14天。此次“清零行动”旨在督促机动车驾驶人尽快处理以前累计的交通违法,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目前大部分驾驶员已按规定处理完毕,还有部分驾驶员仍未处理交通违法,6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采取媒体曝光、路面辑查等措施强制处理。
自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 “清零”行动。由于时间相对集中,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出现了排队争相处理违法的现象。4月28日,省公安厅应群众要求,将“清零”行动延长至5月31日。
“清零”行动具体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只落实处罚措施,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律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并记分;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记分;发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告知其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停止使用其机动车驾驶证;对机动车记录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部署拦截、查处。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凡今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违法行为人在5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尚未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员朋友请及时前往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避免月底出现扎堆处理、排队等候的现象,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