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武高速修路占林地
种植户质疑补偿不合理
漳县国土资源局:目前是公告阶段,并未达成最终协定
大西北网7月22日讯 修建高速公路本是好事,可面对“一刀切”式的占地赔偿款标准,定西漳县三岔镇黄土坡村的苗木种植户有话要说。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反映 市上有规定 县上为啥“一刀切”
种植户刘先生以育苗为生,3年前在定西漳县三岔镇黄土村国道边的10亩地里大面积种植云杉,期望这大片云杉卖出一个好价钱。但2016年5月政府下达文件称,因修建渭武高速公路要占地,刘先生的这10亩地里种植的云杉也在占用范围内。
修建高速公路大家都应该支持,但随后出台的赔偿规定让刘先生无法接受。“县政府的赔偿规定是按照每平方米核算进行赔偿,每平方米赔偿20元、30元,价格不等,最高的标准是每平方米45元。但是按照市场价,长成的大云杉一株就要14元。而且云杉按照规格分为移植苗和定制苗两种,定制苗价格高于移植苗。”
刘先生查阅了《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渭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漳县段)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得知,云杉、油松等按规格分为移植苗和定植苗。移植苗按照每平方米核算,定植苗按照每株核算赔偿。各项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此一算,刘先生不由地暗自叫苦,自己的云杉是定制苗,而云杉与其他树种不同,种植培育极为不易。每平方米与每株核算赔偿标准差异过大,这让他实在无法接受。
在黄土坡村现场,记者看到公路两边种植户所种植的苗木包括云杉、油松、槐树、杏树以及月季花。其中比较低矮的树高度有30到40公分左右,较高的接近两米。种植户们说,其中种植时间长的为3年。而占地涉及种植育苗户80多家,面积2000亩左右,仅云杉就有1000亩左右。对此,种植户们颇为不解,明明市上有规定赔偿区分对待,为啥县上偏要“一刀切”呢?而且渭武高速二标段在没有和种植户协商的情况下,对苗木进行了破坏。
回复 公告期间 并不是最终协定
带着种植户的质疑,7月21日记者来到了漳县国土资源局,分管此事的副局长程卫军说,他们是严格按照定西市出台的《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渭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漳县段)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定政函【2016】93号)规定执行。而且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县上国土林业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对苗木销售市场进行调查,从而制定的赔偿标准,至于部分种植户反映的市场价与补偿标准差额较大的问题,程副局长表示目前只是一份公告,并不是最终执行标准。种植户可以向乡上负责征地的工作组进行反映并登记,汇总之后统一上报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核。
至于部分种植户反映的渭武高速二标段在没有和种植户协商的情况下,有施工单位破坏苗木的情况,程副局长说,他们已责令施工方停工,应按照相应标准赔偿。但同时他也表示,一些种植户根据高速公路的规划图纸在3年前就开始沿线抢种树苗。对此,种植户们则说,他们并不是想要额外不属于他们的补偿,只是希望能与市场价相比不要亏损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