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能资源,为群众提供环保、安全、经济实惠的供热保障,兰州市将开展无干扰地岩热供暖和太阳能热电联产系统试点工作。
试点范围:无干扰地岩热供暖试点项目。重点在高坪地区、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无法到达的地区、以及目前暂不具备实施集中供热项目条件的地区实施,以解决群众供热需求。重点在七里河区、西固区(国际港务区)、永登县、榆中县、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济区等区域进行试点。太阳能热电联产系统试点项目。重点结合特色小城镇建设进行试点,提升特色小城镇建设水平;结合光伏扶贫项目进行试点,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兰州市财政将对试点项目进行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纳入市发改委专项资金,由市发改委根据项目情况统筹安排,其中无干扰地岩热供暖试点项目根据试点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补助;太阳能热电联产系统试点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全额承担,户内散热器等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