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全面启动。
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20日,兰州市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开始全面申请。其中,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此次申请对象是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兰州新区及远郊三县一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参照执行。
四类人群的申请资格: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60元(含2260元);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新就业大学。申请人须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属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正式职工,且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并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含两年)养老保险;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60元(含2960元);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须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60元(含2260元);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引进人才。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兰州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已与引进人才单位签定了服务合同的引进人才;申请人在兰州市无住房。
为方便群众咨询相关事项,特公布以下咨询电话:城关区房管局:8519965,七里河区住建局:2340957,安宁区房改办:7679346,西固区房管局:7532958。监督电话: 460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