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构建特色工作体系 着力提升未成年检察工作水平
大西北网1月9日讯 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普遍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着力构建办案人性化、司法柔性化、帮教最大化的未检特色工作体系,不断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取得了良好效果。
全省各级检察院以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预防重新犯罪为导向,充分运用不起诉裁量权,通过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仅2016年依法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14人,同比增长158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307人,同比增长102人。
各地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优势,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帮教工作有机结合。2016年下半年,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截至目前共巡讲208场次,受众达7万人,有效增强了学生法治意识,预防了校园暴力的发生。各院还充分发挥观护教育基地帮教功能,有针对性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教育矫正。全省共建成观护基地30个、观护点17个,仅2016年对不批捕、不起诉的108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跟踪帮教,避免了不当羁押造成“交叉感染”和“标签效应”。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或多或少存在心理问题,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心理疏导,将心理疏导与干预贯穿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始终,提升帮教实效。省检察院专门起草了《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的暂行办法》,举办了全省未检干警心理咨询资格认证培训班,有100多人取得了心理咨询资格证。各地还紧密结合办案,探索开展各种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心理疏导。如白银市检察院率先将心理测评系统引入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结合测评情况制定“一对一”心理疏导和帮教措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仅2016年该市对观护帮教对象开展心理测评、疏导45人次。
为全面提升工作成效,各级检察院还不断创新机制,拓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积极培育和打造特色亮点。如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的未检工作室,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制度,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平凉市检察院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监督,2016年共对45人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景泰县检察院通过“一人一告知”的方式,向辖区各司法所发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注意事项告知书》,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据了解,2016年,省检察院未检处等5个单位和5名未检干警受到了高检院通报表彰,省检察院在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