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遭遇家庭暴力 女儿杀害父亲
该案昨在兰州中院公开审理,案件背后的隐情令人唏嘘
大西北网2月15日讯 花季女孩持刀杀父,同堂受审的还有女孩的母亲。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家庭瞬间分崩离析?2017年2月1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随着案件的审理,一段令人唏嘘的隐情浮出水面。
案发 小区里突发命案
马某,1974年生人,小学文化程度。孙某艳,1994年生人,大专文化程度。二人本是母女,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站在了被告席上。
“2016年4月1日23时许,被害人孙某酒后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某小区院内及2号楼电梯内,先后对其子女小刚(化名、另案处理)、孙某艳进行打骂。后被害人孙某与孙某艳、小刚共同回到家中,孙某再次对孙某艳、小刚及马某进行打骂。孙某艳遂持水果刀在孙某的胸部等处捅刺,小刚将孙某绊倒在地,马某压住孙某胳膊,孙某艳、小刚合力扼压孙某颈部,致其当场死亡。后经鉴定:孙某系被他人扼压颈部及捂压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公诉机关在庭前宣读了起诉书。
庭审 女儿主动承认杀害父亲
庭审中,母亲马某显得万分憔悴,始终泪眼婆娑,她的供述与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有较大出入,从一口承认是自己杀死丈夫,到庭审中供述,其实是子女杀死父亲,马某的陈述不断反转。
相反,女儿孙某艳承认得十分痛快:“我拿刀捅了他,掐死他。捅刺部位在他的胸部跟左边大腿处……请法院从轻判处我的母亲,人是我杀的。”
自述 多年遭遇家暴
正处妙龄的孙某艳为何要如此残忍地杀害父亲呢?
法庭上,孙某艳说:“从我有记忆开始,他就打我打我妈还有我弟弟,手边有什么利器就用什么打我们,常用的是菜刀、斧头、榔头。他每次都说‘今天你的死期到了’,事实上,他真的会往死里打我们。我受不了,为了制止他伤害我妈和我弟,我杀了他。”
辩护 希望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马某的一审辩护律师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李泉道出了更多的隐情:多位证人证实被害人孙某在与被告人共同生活期间,经常酒后无故殴打、恐吓被告人及其子女,多次使用斧头等凶器或危险物致被告人受伤,且在马某与其离婚分居后,还继续到被告人位于兰州的住所骚扰、恐吓、殴打被告人,且案发当天孙某又酒后到被告人家中无端骚扰。
案发后,马某、孙某艳主动将被害人亲属叫至案发现场,并且孙某艳已将孙某的真实死因告知孙某的大哥孙某某,且明确同意孙某某报警。而当事人小刚为未成年人,无独立生活能力。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很多村民及被害人家属均联名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结婚育子、共享天伦本是最大的幸福,可是对于本案的被害人和被告人及各自的家族而言,却成了最大的悲剧……本案的结局是悲惨的,教训更是深刻的,无疑,被告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恳请合议庭能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性,亦能体谅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特殊场景和心理状态,同情他们的不幸遭遇,能够让他们在绝望时还能体会到法律的温暖,保留生活下去的希望。”李泉律师说。
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