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今年5月,白血病患者王哈又该化疗了,家里已经借不到钱,他的妻子马玉琴愁得以泪洗面。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乡村干部登门提醒她,还有“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可以报销。
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申请理赔,没想到5天后,县里的保险公司就将1.8万元钱交给她,丈夫的化疗终于没有耽搁。
马玉琴是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南川村的贫困户。在她的家乡,因病致贫是各类致贫因素中最高的。2016年以来,国家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农村居民得了大病有了更为牢实的兜底保障,可以先到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再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
马玉琴算了一笔账,去年6月以来,丈夫先后住院4次,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认定的可报销住院费用为28.65万元,总共报销了21.83万元,自付6.82万元。再加上不能报销的特效药、检测费、陪护费、营养费,自付部分超过12万元。
为进一步缓解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甘肃省在现有医保政策基础上,面向贫困人群积极探索大病专项补充保险。其中,天水市推出“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将全市78.51万余名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和孤儿作为帮扶对象。市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40元缴纳保费,其余部分由承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天水分公司补齐。他们一旦患有当地大病目录中确定的50种重大疾病,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保险公司就立即给付定额资金1.8万元。
马玉琴正是拿着这1.8万元,为丈夫化疗缴纳了住院押金。单据显示,这次化疗花了1.82万元。由于“三户一孤”保险与新农合不冲突,这1.82万元中的1.37万元又得到报销。
天水市张家川县县长马筱宁表示,将进一步用好用活补充保险这张牌,倾力为贫困群众打造“健康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