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全市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这一条款出自于近日敦煌市出台的《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
《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是敦煌市有史以来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发布的最严的“禁酒令”。自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相关规定出台以来,敦煌市公款吃喝的现象基本绝迹,但“端起酒杯好办事”的错误观念并未绝迹,酒后误事、“酒桌办公”的行为屡禁不止,推杯换盏中突破党纪国法的问题屡见不鲜,这些行为都与党章相悖、与党纪相违、与党员干部形象格格不入。“全市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严禁值班值勤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一律”“禁止”“严禁”等规定体现出敦煌市委、市政府整治接待饮酒惯性思维和官场酒桌恶习陋习的力度和决心,有助于遏制“酒桌办公”的歪风邪气,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塑造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净化官场作风生态。
为使“禁酒令”落到实处,敦煌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各级纪委、纪检组负责监督执纪,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通过抓出典型、通报曝光,消除个别干部“喝一口”的侥幸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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