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5-10 12:03来源:大西北网-甘肃日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12月27日)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加快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才引才用才政策体系,培育、储备、引进、用好各类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全省各项事业发展,现就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留住用好现有人才为基础,引育并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充分激发各类人才扎根陇原、服务甘肃的创新创业动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强化统筹。坚持把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努力形成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推动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和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大人才服务脱贫攻坚力度,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在基层一线创新创业,有力支撑和引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引育并重。着眼长远发展需要,以更加积极开放、更具含金量和吸引力的人才发展政策,稳定用好各类现有人才,自主培养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甘来甘创新创业,以事业平台、项目合作、课题研究等方式精准引进用好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坚持尊重规律,创新机制。遵循市场经济和人才发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各类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消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壁垒,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整合资源,稳步推进。以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为统揽,强化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人才项目工程的统筹衔接和优化组合,建立既与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工程相统一,又能涵盖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的人才项目工程荣誉体系,分类实施,稳步推进。
 
    (三)主要目标。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要紧紧围绕全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稳定用好各类现有人才,培养储备未来发展需要人才,精准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统筹抓好创新创造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青年优秀人才、企业家人才、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重点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吸引留住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及专业技术人才;突出抓好重大人才政策配套完善和重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制度优势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经过不懈努力,使全省各类人才总量持续增加、结构逐步优化、质量明显提升、作用显著发挥、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省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人才贡献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抓好拔尖人才扶持培育。从省领军人才和现有高层次人才中,遴选一定数量的拔尖人才,采取制定培养方案、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开辟创新创造“绿色通道”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和重点支持。加大统筹协调、组织培育、支持优惠力度,组织引导拔尖人才积极参与国家人才项目工程的申报评选与推荐评优。鼓励支持各地各单位根据发展需要,以建立科研攻关、创新创造平台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建立科学评估和有效退出机制,确保引进人才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着力抓好省领军人才激励扶持。完善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领军人才管理考核办法,重点选拔补充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中青年骨干人才。支持领军人才深度参与全省科研创新,以签订年度、聘期工作责任书等方式,明确年度、聘期内需要指导带动完成的科研攻关、学科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具体任务及工作目标,支持引导省领军人才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创新创业。
 
    (三)着力抓好绿色生态发展人才选拔培养。围绕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需要,分领域、分层次选拔培养绿色生态发展学科及领域的骨干人才。选拔培养一批能跟踪国内外科技前沿、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能引领绿色生态学科领域产业创新发展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别纳入省领军人才管理使用。选拔培养一批绿色生态发展学科和领域的中青年骨干人才,作为省领军人才的后备力量跟踪培养。
 
    (四)着力抓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扶持。坚持人才以用为本,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引才单位主体作用,精准引进科技、文化旅游、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工业经济、生态产业等领域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鼓励支持用人主体探索预引进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吸引鼓励甘肃籍在外人才回乡创新创业,依托全国各地甘肃商会建立甘肃籍人才联络站,引导人才、智力、技术、项目、资金回流,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依托全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等科研基地和重大项目平台,扶持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战略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
 
    (五)着力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围绕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素质,突出抓好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防控、国际视野和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加快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治企有为、兴企有方、清正廉洁”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培育国内领先企业为目标,培养选拔一批擅长国际化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家队伍。以培育“专、精、特、新”龙头企业为目标,选拔建立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在省内外行业或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
 
    (六)着力抓好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加快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建立以“陇原名匠”“陇原工匠”“陇原巧匠”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选拔培养一批以企业首席技师、特级技师为主的陇原名匠,选拔培养一批以重点产业领域高技能中青年骨干人才为主体的陇原工匠,选拔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文化艺术水准、经济开发价值、鲜明民族风格、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能工巧匠为主体的陇原巧匠。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体系,加大对具备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培养吸纳力度,建立一支能够满足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的技术型、知识型、复合型技能人才队伍。
 
    (七)着力抓好“美丽陇原”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集聚流动。健全完善各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功能,大力培育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队伍。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选拔培养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领域致富带富能力强的优秀创业能手,给予相应的创业政策扶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集中扶持培养一批农村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农业科技带头人、非遗传承人和农技、农机、畜牧、兽医等服务乡村振兴的实用技术人才。扶持培养一大批具备种养加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一技之长、能够带头致富、带动乡村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深入实施精准扶贫人才支持、“三区”人才支持、万名医师支农、医疗人才“组团式”健康扶贫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
 
    (八)着力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创新创业扶持。鼓励引导各用人主体立足长远发展需要,制定出台符合本地本单位各类资源承载能力的政策措施,吸引留住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在各类工业、经济、科技开发区(园区)、“双创”示范县(市、区)和大中型优势骨干企业,搭建公共服务、孵化服务、技术创新、区域创新、就业服务等创新创业平台,重点支持在校大中专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加快大学科技创新园扩容力度,鼓励各高校依托各自特色优势学科,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园、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大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扶持范围和资助额度,重点培养扶持一批“双创”青年骨干人才(团队)。
 
    (九)着力抓好人才(团队)培养基地建设。围绕国家和全省重大决策部署,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引领带动全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吸纳中青年骨干人才到基地研修深造、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对各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力度,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联合共建公共实验室,推动科研孵化和产学研用转化。突破学科门类管理界限,促进原创性成果生产、技术研发,培养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积极推动甘肃省丝绸之路“科技走廊”建设,加快建立各类合作研发平台,支持生物医药、文化旅游、航天科技等优势产业开展国际合作创新。
 
    三、政策支持
 
    (一)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扶持政策。完善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办法,实现对各类高层次人才支持管理服务保障的有效覆盖。加大省级财政统筹保障力度,健全完善现有人才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科研创业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二)完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使用政策。健全完善全职和柔性引进人才的支持服务保障政策。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简化特殊人才引进程序,按“一事一议”原则精准引进。组织开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广泛延揽国内外精英人才。
 
    (三)完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激励政策。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热情。落实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允许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或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可享受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探索放宽离岗人员创业范围,进一步推动创业劳动就业能力升级。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对带技术、成果、项目来甘创新创业或转化的,可采取多种方式给予资助。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新创办中小微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力度。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双创”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持续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项目资金支持。
 
    (四)完善吸引储备人才生活保障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安家落户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完善大学生创业辅导及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和扶持政策。统筹各方优势资源,通过市场租赁、货币化安置、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切实保障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住房需求。协调各级教育部门,妥善解决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加强在甘院士“一对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对各层次专家的“一对一”服务保障体系。
 
    (五)完善人才贡献表彰奖励政策。合理设置各类人才奖项,建立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鼓励设立青年人才扶持专项计划,促进各类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加大对人才工作成效显著用人主体表彰奖励的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各级人才工作机构,充实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思想,真正把人才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人才工作。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立足职能,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科学决策、重要信息通报、调研督导制度,完善机制,改进方法,强化措施,切实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和人才培养引进工作落到实处。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支持协调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及社会环境。
 
    (二)加大政策配套及资金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党组)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大胆实践,认真落实“放管服”各项政策措施,省直各单位要根据分工方案和部门职责任务,研究出台程序简化、操作简便、指向明确的配套政策及具体操作工作指南,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培养引进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要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根据人才培养引进需要,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切实做好人才工作经费预算与保障。政府投入人才专项资金要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创新人才与资本、技术对接合作模式。
 
    (三)加强政治引领和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团结服务,认真落实好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逐步增加高层次人才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比例,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技术决策咨询、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研修和休假疗养。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牢固树立全省人才“一盘棋”的思想,用好用活引才育才用才政策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广阔的事业平台,优质的服务水平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精准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防止以给“帽子”、“头衔”和拼薪酬待遇、物质条件的方式在省内互相“抢人”“挖人”。在全省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典型人物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大成果,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强化督查问效。探索建立条块结合的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党委要将人才工作情况作为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要向本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以考核促落实、以问责促尽责、以压力增动力,对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并加大对其单位人才培养名额及项目资金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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