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5月31日上午闭会。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吴明明,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51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统计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副省长何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袁治云、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立新等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有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省级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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