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进行安排调整。
公告明确了在线办理的部分诉讼服务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如群众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请优先选择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如立案、查询案件可通过“甘肃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方式办理;联系法官、查询案件、程序性诉讼咨询可通过当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公告指出,对于不便于网上开展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材料、诉讼材料等以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并请在邮件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邮寄申诉”等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确需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等接受体温监测、登记等防护措施;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诊;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