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将相关风险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请10月26日以来到过甘草店镇哈三爆炒牛犊肉店(西村)、好润佳超市购物中心、锡文蔬菜粮油店和西村卫生室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城乡居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榆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