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我肴着地。
“你。”他简单的说。
他的声音很温静,像一注水一样。
我的眼泪掉下来。“你明白我?”
“我明白。”
我笑了,“那么至少我不是神经兮兮的一个人,像自强说的那样。”
“他该娶任何一个胖胖的、和善的少妇。”他低声的说。
“我们都错了?”我问。
“时间,时间不对。”他喃喃的说:“昨天你一开门!我几乎惊得昏过去。你终于出现了,却在一间这样的屋子里,一个我同学的妻子。但我终于见到了你,确实了你的存在,我觉得我应该满足了。”
我默然的坐着。
“当然你也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我不是调戏你。”
“当然不,家明。”我说:“我很快乐,你告诉了我。至少我知道也有男人会找我这样的女人,或者在自强眼中,我不算什么,但在另外一个人眼中,我是……重要的。”
他低着头笑。
我与他都笑。但是笑里没有欢愉。
“今天晚上我决定走了。”他说:“我飞到日本去度假。我不能够在这里住一个星期,看住你。我会把你偷走。”他又笑了。
“早了十年,我会让你偷走我。”
“想想看,我迟了十年?”他说:“我不知道,有时候时间开的玩笑太大。丹朱,无论如何,看到了你,像一个美梦变真一样,只是头发长了点。”他还是笑。
“想想看,我居然是你做梦想了十年的人。岂不可笑嘛?我是经常失恋的。”我也笑了。
这一次的笑,是比较真的。
“我们的年纪都大了。”他说。
我点点头。
“你相信我,是不是?我刚刚说的话?”他问。
“相信,我太乐意相信了。”
“你会画一点画,你会插花,你能煮菜,你会收拾,你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留短头发,穿凉鞋,夏天游泳,冬天睡觉。你常常笑,你瘦,你想得很多,你有虚荣,你要最好的──感情,不是钻戒。你是一家里唯一的女儿,你会说法文,当你恋爱的时候,你的话比谁都多。你喜欢梵高,你大概听卜狄伦,你看书,你讨厌电视……”
我的眼泪一直流下来,我笑道:“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你的确已经认识我十年了。”
这个早晨,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早晨。
我凝视着地。
他看着我。
我说:“你给了我回忆。直到八十岁,我还会记得你。”
“这是爱情故事吗?”
“不,时间不对,不算爱情故事,只是一段回忆。”
“我明天一早便离开这里。你跟自强说一声,我去买飞机票。”
“慢着,我也要上街。”我说。
我们在门口分手。
我到一间理发店去,把我所有的头发都剪掉了。
我回家的时候,家明还没有回来。自强倒随即进来了。
“咦?家明呢?他上哪里去了?”
“这小子,他明明说好要留在香港的,怎么又到日本去了呢?去日本干吗?这个人──”他忽然瞪大了眼睛,“丹朱!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呢?”
“我吃了它们!”
“丹朱,”他又沉下了他的睑,“你的头发怎么了?你剪了?是不是?”
“是。”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自己从来未曾喜欢过长头发!你也知道的。”
“但是我喜欢!”自强嚷。
“马路上有上千上万的长头发女人,找一个,娶她做小老婆好了,我不介意,但是我自己喜欢短发,我就剪掉头发,我有这个自由。”
“你疯了,丹朱,为了头发跟我吵架。”他吼道。
“在我眼内,你也是疯子,是什么使你认为你很清醒?你的女秘书?”我的声音也提高了。
“丹朱,我们家里有客人!”
我沉默下来。
我静默了四年,现在我不应该把声音提高。
我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我就应该满足了。我倒模着我的头发:除了凉快,我还快乐。我笑了。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