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福建华安一名姓陈的74岁老人应电信公司要求为顺利领取抚恤金,前往派出所开具其本人还健在的证明。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开了证明,并附文向华安电信局工作人员喊话:“活生生的人在面前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百姓少走弯路。”
福建华安县派出所这回喊话电信公司,几乎是前些天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喊话民政局的翻版。冷水江市同兴乡村民杨奶奶,不慎遗失老年证,补办时,民政局要求她去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遗失证明,杨奶奶听成要去派出所开。出乎她意料的是,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不仅办妥了书面证明,还在下面留话:“民政局工作人员:中央三令五申要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少走弯路。补办一个小小的老年证也要经过派出所打证明,有必要吗?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该证明除了持证的本人外,其他人拿着也没有用,派出所也无法证明陈老太的证件是否丢失,说实话,丢了又如何?没丢又如何?但是我所不得不开此证明,否则该老人就补办不了老年证了,一个小的证件增加大家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
这两件事的实质,都是相关部门为了“走程序”而让老百姓走弯路,从而激起了有正义感的派出所警员同志的义愤。可以想象,杨奶奶老年证遗失,民政局不管是要求其去哪里开遗失证明,本质都是对失主自主声明的不采信。同样,相关单位要求陈姓老人开健在证明,本质是为了让老人的抚恤金正常发放有个时间标志。另外,还有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比如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这些要求的目的看上去是要按程序“立此存照”,但是客观上,已成为让百姓头痛不已、耗费时间精力的规章制度的绝佳例证。
要想杜绝这类乱象再发生,还真不能光靠有正义感、有爱民之心的派出所同志大声疾呼。此类事件荒谬之处就在于,某些规章、制度、程序,本身就是僵化多余的,并且已经到了认证不认人的程度,逼着老百姓“削足适履”.让老百姓难办事、走弯路的,正是这些懒政惰政。
李克强总理早就指出:“要让政府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总理的话可以理解为,打破信息资源的部门所有制,实现信息共享,实现政务工作的最大效益,从而最大限度地为百姓提供方便的服务。在此过程中需要各部门协同努力,但也不能缺少类似派出所同志以及其他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人们,不断发出批评监督的“中国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