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艺界,就一种(个)文化现象,或者一本书、一位作家而进行专业的研究,甚至因此而成立研究机构的,委实不少,比如研究孔子的,研究《道德经》的,研究楚文化的,研究元曲的,研究“山药蛋派”的,等等,这些林立的山头之间,无疑要数对《红楼梦》的研究最为轰轰烈烈,也最为引人注目了。
《红楼梦》的研究机构俗称“红学”,而研究《红楼梦》的人们,自然俗称“红学家”了。
《红楼梦》无疑是担得起“中国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之一”这一称号的,它代表了我国古典小说艺术的高峰。从写作手法上来说,它结构宏阔,叙事繁杂,虽面面俱到,却详略有序;从文本内容上来说,它人物性格鲜明,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而且包罗万象,举凡当时社会的风俗习惯、人情世故、经济、制度、礼仪、规矩、商业等,无所不有涉及;从社会意义上来说,它更是具有石破天惊般的革命性:从始至此,“首次”把女人当“人”来对待。
对于这样一部小说,有人愿意去潜心研究当然是好事情,问题是,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去研究它?需要研究它哪些方面的内容?是研究它的文学艺术,还是研究它的社会意义?研究成果对今人到底有怎么样的功用或启示?
胡适、冯其庸那茬人对《红楼梦》的研究还是比较规矩的,先不说成绩大小,至少是把它作为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对待的,无论考证派,还是索隐派、评点派,都依理依据,后来大家所知道的一些有关《红楼梦》的信息,也主要是那段时间研究出来的:《石头记》怎么就变成了《红楼梦》;书中人物名字的谐音皆有他指;《石头记》前80回由曹雪芹原作,后40回却是由高鹗续完的;书中荣、宁二府暗指什么,又象征着什么;作者曹雪芹的籍贯、家族,以及曹雪芹是在什么情况下如何写作该书的……这些成果都让人们不得不叹服,那是真学问,研究《红楼梦》就该这么个研究法。
不过,《红楼梦》写得再好,也不过一本小说而已,字里行间该研究的、能研究的都研究过了,怎么办?许多“红学家”们为了石破天惊,只得另辟蹊径,专往那犄角旮旯里研究,充满了穿凿、猜测和附会:大观园里的人们经常聚在一起喝茶、喝酒,他们喝的是什么样的茶叶?每个人茶叶放多少?用什么茶具?泡茶的水是自来水还是泉水?喝酒喝的是米酒、黄酒,还是白酒?酒是什么牌子、怎样包装?酒精多少度?谁喝酒上脸谁不上脸?每个人酒量怎样?贾宝玉在薛姨妈处为什么要喝两碗鸡皮汤,而不是喝一碗或三碗?为什么是鸡皮汤而不是别的什么汤?作为男人,贾宝玉为何要蹲下小解?王熙凤毒设相思局,骗得贾瑞晚上等她时,“哗啦啦一净桶粪可巧浇了他一头一身”,到底浇的是什么粪?晴雯几个人在怡红院里玩抓子儿,抓的是猪拐骨还是羊拐骨?或者干脆就是石子、黄豆、绿豆?吃螃蟹也是《红楼梦》中令人印象深刻的场面,那么,她们吃的是河蟹还是海蟹?还是大闸蟹?是公蟹还是母蟹?有无蟹黄?林黛玉腰围多少、胸围几何?林黛玉穿多大号码的鞋子?--“红学”会长冯其庸教授把这种研究称为“非学术和非道德的喧闹”.说到底,小说毕竟是作家的虚构,即使文本中的某些情节、某个人物于现实生活中有过原型或参照,经过艺术加工后,也已经远远不是“这一个”或“那一个”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再去费力研究那些本就不存在的事件和人物身上所附着的东西,也太荒诞无稽了吧!
还有些所谓的“红学家”,研究《红楼梦》既不考证,又不索隐,也不评点,而是胡乱猜测,充分臆想,要么把《红楼梦》中的某个人物混为现实中的某个人物,以便引起人们的惊奇和“恍悟”;要么采取枝桠不断伸展的方式,对《红楼梦》中的所有人物肆意地进行曲解、歪解与恶解,以显示自己在“红学”研究上的与众不同。比如,就有“红学家”读完《红楼梦》后便推测出薛宝钗会改嫁贾雨村、柳湘莲兵临城下元春奉旨自杀;研究者冯蜂鸣将李清照的形象、才华、性格、爱好、身世经历、诗词文赋以及历代名士对李清照的评价仔细分析后得出“林黛玉就是李清照”的影射;有人认为,贾宝玉的原型是废太子胤礽,或者是词人纳兰性德;更有名作家刘心武转而研究《红楼梦》,所提观点皆出人意料之外:在《话说赵姨娘》中先是推测赵姨娘长相不雅,这样就可以设问:“贾政为何会纳如此猥琐、鄙陋者为妾?”最后得出结论是“下体可采”;在《秦可卿出身未必卑微》中,更是大胆假设,无须求证,靠想象得出秦可卿可能是胤礽的女儿(又是一个现实与虚构的错乱);在《论秦可卿之死》中,刘心武从张友士给秦可卿看病入手,“认为张友士的谐音正是‘有事’或‘有示',所开药方也就是’人参白术云,苓熟地归身‘,指示她要到从小熟悉的地方去’归身‘.为什么要她自尽呢?刘心武推断是因元春告发。这样,故事中有了卧薪尝胆,有了间谍与叛徒,有了最后悲壮的云雨告别,甚至从天香楼通向秦可卿的居室都有事先设计的专门暗道。”(朱伟《刘心武的秦可卿》)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如此这般地研究下去,只能注定越研究离《红楼梦》就越远。
实用主义者从《红楼梦》里读到的是另外的需求:根据《红楼梦》里对酒的描写酿出了“红楼梦酒”;《红楼梦》里经常吃饭,稍加留心,便制出了“红楼梦食谱”;林黛玉、薛宝钗,还有其他人物不是经常生病要吃药吗?让那些药方也服务于现代社会吧;大观园景色宜人,那就按图索骥,在现实生活中再造一个大观园……走进书店,充斥我们眼球的有关“红楼”的书不胜枚举:《职场红楼》《乱炖红楼》《王熙凤执掌红楼36招》《医说红楼》《红楼服饰》《红楼收藏》《红楼女儿的现代生活》……
真的《红楼梦》或曹雪芹就伟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了吗?无论是时代所限、见识所限、信息所限,还是一个人的精力所限,曹雪芹当然不可能是个无所不能的全才。那么,对于曹雪芹这一个人、对于《红楼梦》这一本书,难道真的就需要花费100多年的时间(也许还要延续下去)、消耗那么多的“专家”殚精竭虑地去研究吗?由喜欢到欣赏,由欣赏到崇拜,由崇拜到迷信,就连曹雪芹没能写完《红楼梦》都成了“伟大的省略号”,它“虽然没有最后写完,然而却如英国勃郎宁所说’不完全的才是最完全‘,它像断臂的维纳斯,依然是卓越的艺术品,而且别有一种令人惋惜、引人遐想的艺术魅力。”(蒋和森《感慨万千说〈红楼〉》)无论对作者还是对读者,一本书没写完只能说是个遗憾,怎么能与塑好后又专门砍去一支胳膊的维纳斯塑像相比呢?余秋雨先生在《六百年郁闷》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有不少《红楼梦》研究者喜欢从书中寻找与历史近似的点点滴滴,然后大做文章,甚至一做几十年。这是他们的自由联想,但是,如果一定要断言这是作者曹雪芹的意图,那真要为曹雪芹叫屈了。作为这么一位大作家,怎么会如此无聊,成天地在自己的天才作品中按钉子、塞小条、藏哑谜、挖暗井、埋地雷?在那些研究者笔下的这个曹雪芹,要讲历史又不敢讲,编点故事偷着讲,讲了谁也听不懂,等到几百年后才被几个人猜出来……”
就这样,为了达到各自不同的目的,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在“红学家”们的手中,被不断地揉来搓去,早已是百孔千疮面目全非了。研究《红楼梦》研究到如此地步,套用几句王朔批鲁迅研究者的话,就是:曹雪芹对自己、对《红楼梦》怎么看,大概我们永远不知道了,但有一点也许可以肯定,倘若曹雪芹此刻从地下坐起来,第一个耳光自然要扇给那些吃《红楼梦》饭的人脸上,第二个耳光就要扇给那些“活曹雪芹”“二曹雪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