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是穿山甲 秀的是特权味

时间:2017-02-14 10:23来源:大西北网-法制晚报 作者:王奇 点击: 载入中...

 

    据法制晚报网昨日报道,一则于2015年7月15日发出的“广西考察吃穿山甲”网帖被热炒。博主@Ah_cal称自己在广西考察期间,在当地“李局长”、“黄书记”的邀请下,在其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并表示:“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的爱上这野味了!”随后,该条微博被博主删除。


    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宣传部回应此事称,正在核实,会向社会发布进展。此事也引起国家林业局关注,已督促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7日上午,据广西新闻网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表示,经过对博文中所配图片仔细辨认,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


    2016年9月28日,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上,全部8种穿山甲物种被从CITES附录II提升至附录I,全球范围内禁止穿山甲及其制品的一切商业贸易。在国内,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违法捕食涉嫌刑事犯罪。博主@Ah_cal、“李局长”、“黄书记”等人吃穿山甲的行为事实上已经违法。


    除此之外,该博主发布的其他内容还显示,这个年轻人早与高级官员打成一片,不只吃穿山甲,还喝特供酒,坐飞机驾驶舱。这暴露出的则是博主三观不正,热衷权势,在做出涉嫌违法之事后反将之发到微博。反过来说,若不是穿山甲出现在如此高级场合,当事人恐怕也不会将之作为炫耀的武器。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微博曝光的广西投资促进局表示与此事无关,被点名的官员在照片刊发时并未上任。随着上级部门调查的深入,这些疑团必将被揭开。但无论事件背后的真相如何,在微博公然炫耀特权的行为都不能被容忍。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其他普通人都应当知晓,官为公仆,特权思想是官僚主义,从来是要一反到底的,目无法纪的势利言行在哪一个舆论场都必将成为过街老鼠。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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