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出台
大西北网2月5日讯 今后,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将在基本生活、应急医疗救治、住房救助等方面享受到普惠政策。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正式出台,兰州市政府将对符合规定标准且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困难家庭给予住房救助。
《方案》规定,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将城乡“三无”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中农信敬老院建设及法人登记工作进度,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强化城市“三无”人员供养福利院机构建设及服务水平,建立机构供养城市“三无”人员供养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将城市散居“三无”人员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全额发放保障金。此外,兰州市政府要求做好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强化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探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解决无法查明身份、无力缴费、无责任人患者三类特殊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治费用。
兰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房源基础。对符合规定标准且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困难家庭给予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对救助对象实施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按时按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已通过廉租住房实施住房救助的,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后救助标准不能降低、租金保持合理水平。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