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人”帮办“安全卡”女乘客被骗万元财物
大西北网7月14日讯 7月10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了一起诈骗案。四人帮女乘客办理“乘车安全卡”,乘机将其行李骗走。
2014年6月20日12时许,河南籍女子张某霞伙同雷某某(已判刑)、高某某(另案处理)、陈某(另案处理)预谋后,在兰州火车站广场东侧行骗。张某霞先与被害女子羊某某搭话,雷某某再以进站乘车需办理“乘车安全卡”为由,二人将羊某某骗至排洪南路桥东五十米处,由陈某假扮铁路职工骗得羊某某的银行卡密码,并以办卡不能携带贵重物品为借口,诱骗其将自己的行李、女士挎包交由雷某某、张某霞保管。陈某假借办理“乘车安全卡”为由带羊某某离开,高某某迅速打车接上携带财物的雷某某、张某霞。随后,陈某借机摆脱羊某某。得手后,四人从银行卡内取现金2200元,加上羊某某包内装的黄金饰品等,诈骗财物共计价值10649元。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霞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认罪态度及累犯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