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杀人等5罪 永登6男子受审
大西北网9月21日讯 9月18日,兰州中院公开审理铁某等6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一案。法庭上,铁某等人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未当庭宣判。
2013年至2014年3月期间,铁某在永登县河桥镇、连城镇等地,多次开设赌场,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10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2013年3月14日8时许,铁某伙同段某、王某、李某在永登县河桥镇非法限制常某人身自由达30余小时后,常某借机逃离。另外,2013年4月29日1时许,在永登县河桥镇一烧烤店附近,铁某伙同苏某、段某持匕首,与发生争执的马甲、马乙(化名)进行殴打,后致马甲轻伤,马乙轻微伤。2014年6月17日14时许,在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镇,铁某酒后与刘某等人发生争执后,铁某驾车强行将刘某等人拉至永登县河桥镇连城铝厂变电所附近,刘某在车辆上坡途中跳车逃跑,铁某遂持刀下车追赶,并捅刺刘某数刀致刘某死亡,铁某作案后逃匿。
2014年6月22日零时许,另一嫌疑人杜某明知铁某为警方追捕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仍然将铁某藏匿于其家中长达18小时,并为铁某提供2000元钱款。5日后,警方将铁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铁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开设赌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苏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段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李某的行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杜某明知铁某涉嫌犯罪仍为其提供住所、钱财,其行为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