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儿子非亲生 男子索赔被法院驳回
大西北网8月24日讯 男子张军与前妻的一次谈话中,意外得知二人的婚生子明明不是其亲生,盛怒之下的张军将明明以及前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因明明不配合做亲子鉴定,而医院的病历也没有反映三方的相关数据,无证据推定张军与明明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驳回了张军的诉求。宣判后张军提起上诉,8月23日兰州中院公布该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6年,已到适婚年龄的张军经人介绍与小他四岁的杨芸相识,并于次年初登记结婚。十个月后,杨芸生育一男孩取名明明。共同生活四年后,因感情不和,张军与杨芸经法院调解后离婚。孰料此后与前妻的一次偶然谈话,张军意外得知如今已经成人的儿子明明竟然不是他亲生的。盛怒之下,44岁的张军于2015年将明明以及前妻杨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因张军的证据不足,驳回了张军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张军不服提出上诉,其提供的录音证据足以证明他与明明非亲子关系,明明未到庭也未提交足够相反的证据,且明明拒绝进行其在审理过程中申请的亲子鉴定,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显属不当。
兰州中院终审认为,诉讼中,张军提交的证据均不能有效证明其所提主张,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的法定条件,所以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张军的诉请并无不当,应予维持。张军所提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不当的理由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不能成立。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