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发生矛盾 男子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获支持
大西北网8月24日讯 订婚没多久,男女双方因结婚琐事发生矛盾,于是男子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高额彩礼。8月23日,白银市平川区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因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支持,遂判令女方返还男方彩礼6万元。
经查,白银市平川区男子徐某某与当地女子李某某于2016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3月,双方在家人及其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徐某某向李某某给付了彩礼。后因结婚事项发生矛盾,徐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返还彩礼等共计103200元。对此,李某某的母亲承认共收到彩礼6.2万元,收彩礼时当即退回徐某某2000元。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李某某提出反诉,请求徐某某赔偿其酒席招待费、精神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0万元,并要求判令被反诉人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赔礼道歉。
平川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李某某自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返还徐某某彩礼6万元,驳回二人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