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抢盗原油 一审获刑七年
大西北网1月25日讯 殷某等人合伙以暴力、胁迫方法多次抢劫盗窃原油,手法极其恶劣。2017年1月24日,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中对殷某的一审判决,被告人殷某犯抢劫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4年3月19日,看井工高某发遭多人威胁,8.83吨、价值41077元的油品被人抢走;2014年4月28日,看井工沈某甲听到有人叫门,谁知一打开房门,一群人冲入,对其进行威胁,并用绳子将沈某甲手脚捆绑,4.42吨、价值20593元的油品被人抢走;2014年5月2日,看井工赵某甲也是在被人骗开房门后,遭人威胁,并被人用绳子绑了手脚,后戴头套的来者驾驶暗罐车到达井场,另一同伙用断线钳剪断放油阀上锁链后,装油21.8吨,价值101980.4元。
从2014年2月起,多人合伙以暴力、胁迫方法多次抢劫盗窃原油。其中,被告人殷某抢劫作案4起,价值170628.4元;盗窃作案1起,价值40705元。
环县法院一审后认为,被告人殷某以暴力、胁迫方法多次抢劫国有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悉,其他犯罪同伙已分别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