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光辉的革命一生,与他的大哥孙眉密不可分。孙中山倡导“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主张男女平等,极力反对中国封建社会对妇女的轻视与压迫,明确地反对纳妾。况且,孙中山和宋庆龄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该教一向主张一夫一妻制,故孙中山要与宋庆龄结婚,必须与卢慕贞离婚。否则孙、宋婚姻既违教义又难以让自幼接受西方教育的宋庆龄所接受。
出于对大哥孙眉的敬畏,孙中山在大哥生前没有贸然提出与卢慕贞离婚。他后来郑重其事地给卢慕贞写信,请求同意离婚,并派侍卫官郑卓陪同儿子孙科回乡递交。郑卓曾回忆道:我带着孙科回乡去,心中也着实有点害怕。但是既已受托,只好硬着头皮把中山先生的信交给卢夫人。哪知卢夫人早已知道了我们的来意,因为报纸上早已风风雨雨地广为宣传了。她看了中山先生的信,心情异常平静,问了宋庆龄的一些情况后,立刻表示同意离婚,说她是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卢夫人看了信后,不假思索,朗声道:“阿科,拿枝笔来,要新的!”毅然在信上写了一个“可”字,同意离婚。
卢慕贞毅然同意与孙中山离婚,使孙中山与宋庆龄能够顺利结合,她深明大义、顾全大局的一番言辞,曾使郑卓和孙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其实,卢慕贞对孙中山的离婚请求是经过再三考虑,经历了一番痛苦抉择的。她当年曾劝孙中山纳妾,无非是想为他找到一位革命事业的贤内助,绝没有想到有一天孙中山会因此而离开自己。在那个时代,封建意识根深蒂固,接受丈夫提出的离婚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何等的奇耻大辱,卢慕贞要经受的痛苦可想而知。
1915年9月1日,卢慕贞应孙中山之请抵日本东京商谈离婚事宜。在孙中山寓所,革命党人胡汉民、朱执信等极力反对孙中山与卢慕贞离婚。孙中山深知此事能否得到圆满解决,关键在于卢慕贞,于是他请卢慕贞到内室,两人密谈良久,当两人出来时,卢慕贞当着大家的面表示:孙先生为革命奔走海外,她到处流浪,身心为之交瘁,不愿过紧张的生活,希望在家乡安度。卢慕贞随即与孙中山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孙中山在和卢慕贞正式离婚后,心里久负的包袱终于卸下,心情舒畅,对卢慕贞的深明大义心存感激。在此后的日子里,他陪卢慕贞出游并购物。1915年9月23日,孙中山送卢慕贞到东京,卢慕贞经横滨回澳门,开始了旅居澳门的后半生。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