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看过豫剧《七品芝麻官》的人,都对那位虽似可笑而确实可敬的县太爷唐成,留有深刻印象。不过,回头来品嚼剧名,什么叫“七品”?又为何叫“芝麻官”?不少人都不甚了了。下面就从县官的名称变化和各种别号说起。
从本书导言里,读者已经知道了,县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地方行政区划机构,除了春秋时一度出现过县比郡大的例外,它一直是最基层的建制;在庞大的国家机器中,看上去竟是那样微不足道,所以把“芝麻官”这个别号赠给主持县政的官员,倒也是顺理成章的。但是,也许会让人感到意外,“县官”之称,最早是天子的代号。《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上,说周亚夫的儿子克扣庸夫工钱,“庸知其盗卖县官器,怒而上变告子”,累及周亚夫也被关押廷尉,绝食五天,呕血而死。“县官”的器用就是如此尊贵吗?看看唐代司马贞的史记索隐,真相便可大白。
“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官》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也。”而在正式的官职名称上,县衙的首席叫法,倒是向来避开这个“官”字的。西周时称县正;战国及秦汉时称县令和县长;王莽代汉时,又改县令曰宰;魏晋南北朝直到隋唐五代,再回归县令之称;北宋时又改称知县;而明、清因袭不变;夹在其间的元朝则呼作达鲁花赤。由此可知,县官这一通俗的称谓,至少是司马迁以后才逐渐普及开的。说到“七品”,也有个拐弯抹角的来历:秦朝时,当官的都以所佩印绶的质地和颜色来表示官阶高低,县令一般是铜印墨绶;到了西汉,俸禄也成为区别官吏级别高低的标准,县令的俸禄是六百石至一千石,县长是三百石至五百石;魏晋时开始实行“九品官人法”,此后几乎每个朝代都将官吏分为九品,每一品又有正、从两级,合起来便是九品十八级。隋代时京县县令为正五品,诸县令为从六品;唐朝时县有赤、畿、望、紧、上、中、下七个等次,上县令是从六品,下县令才从七品;到了宋代,知县的最高品级是正七品;明清时,除京县外,所有知县均定为正七品。显而易见,由秦迄清,县太爷的流品是呈逐渐下降趋势的,俟明清时代定格之后,便有了“七品芝麻官”的通称。
别看县官的品位越往后越降格,可是做皇帝的却对其人选和作用越来越重视。比如汉朝时,尽管有“郎官出宰百里”之语,有资历的尚书郎方能出任县令,但事实上真肯兴致勃勃去干县令者,多以夤缘(攀附,巴结)而得,为的是捞钱肥私容易些,并非士人所乐为。
《三国志·蜀书·庞统传》上说,刘备领荆州时,派庞统去耒阳当代理县令,庞统到任后根本不管事,结果被就地免职。后来还是鲁肃写信给刘备替他说情,谓“庞士元非百里才也”,得给他更显要的差使干,“始当展其骥足耳”,于是一下子提拔到和诸葛亮并为军师中郎将。其实分析一下这段掌故的前前后后,就是号称“凤雏”的庞统看不起县官职务,而刘备亦承认做好一个县官,也不过是“百里之才”。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情况开始起变化,如晋制规定,“不经宰县,不得入为台郎”;南朝宋齐梁陈几代间,出过不少名县令。北魏的孝文帝搞汉化改革,亦很重视县级政权的组建,特别规定,县令“能静一县劫盗者,兼理二县,即食其禄;能静二县者,兼理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与此同时,对县令的俸禄也作了调整,如北平府长史裴聿和中书侍郎崔亮,论官职都比县令要高,可物质待遇反而不如,所以孝文帝特别让他们分别兼任野王县令和温县令,以示优待,在当时引起了许多同僚的羡慕(转引自《渊鉴类涵》卷116)。倘若陶渊明活到那会儿,就不会发“五斗米”之类的牢骚了。不过过于优厚的待遇,又导致了另一种倾向出现:不少别有用心者开始想方设法钻营县令的位置,及至北魏末年时,“宰县者多厮役,士流皆耻为之;入北齐,其风更甚”(赵翼《廿二史NC021记》卷15)。于是再来一次制度上的更张,强调出任县令者必须是士族出身。最出名的是天统年间(565~569)那一回,朝廷将事先秘密选定的许多士族子弟统统召到神武门前,特令亲王高睿亲自“宣旨唱名,厚加慰喻”,当场分派去各地担任县令(《北齐书·元文遥传》)。
从隋唐开始,和官员任命密切相关的科举制度开始在中国确立,州县一级的官职如县丞、县尉、主簿等,往往成为科第中人进身仕宦的起步之阶,其中县令这个职务,还得由吏部经过专门考试从候选人中注授;制度还规定没有担任过州县职务的人,一律不得出任台省官员,从而完全实现了“宰相必起于州郡”的用人主张。验之实际,唐宋时大多数宰相都有过在州县当官任事的经历。古人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可是连“小鲜”也没“烹”过的人,又怎能放心让他“治大国”呢?所以得让他从“七品芝麻官”这一档次上慢慢磨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