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以礼、乐为教化。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周朝,“乐”的意义很广泛,不仅仅指音乐、舞蹈、诗歌,也包括绘画、雕塑、建筑,甚至田猎、厨艺、祭祀仪式等也含在内。从这个意义来说,举凡人们感官的享受内容,似乎都可以囊括进“乐”这个大杂烩的盘子里。
在周朝时,学者不多。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学术发展史出现了繁荣的诸子百家的景象,各家对“乐”的态度也是不同的;从他们不同的态度里,也反映出中国古代学者对社会的各种认知和识见。
墨家主张“非乐”,因为他们认为乐费财费时费力,所以墨子说“为乐非也”;道家更走极端,根本就认为无为最好,五色五声等“皆生之害也”.
与上述两家的思想相反,儒家是主张享受的。作为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孔子并不总是一本正经,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论语》里就多次记述了他的“乐”生活,例如“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活脱脱一个风流倜傥的乐人形象。
但是,孔子并不是为艺术而艺术的所谓知识分子,而是有自己的政治理想,他主张与民同乐,是为了让人民更听话,更喜欢这些乐。为达到这目的,就必须进行良好的乐的创造和制作,以使人民热爱它,利用它,从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而《诗经》恰好是一个良好的载体,因此,孔子研究它,推崇它。从学理上说,孔子推动了《诗经》的传播;从根本上看,孔子是顺应其儒家思想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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