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京248处名人故居只有11处对外开放、历史名人数量过千但“只闻其名、不见其兴”,这是南京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尴尬处境。(3月25日《金陵晚报》)
名人故居是供人触摸历史的“活化石”,近年来我们谈的比较多的是如何保护“活化石”,甚至认为深藏“闺中”才是不被破坏的保护。这样的保护看似合理,却忽略了问题的根本:为什么要保护“活化石”?因为“活化石”有文化价值,作为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精神家园”!但是“精神家园”的价值最终必须要通过“活化石”和群众的零距离接触才能得以体现,名人故居群众看得见、走得进,“活化石”才显得有温度、有生命。一句话:“活化石”如果无法“活”起来,保护的初衷是不是变了味?
凝固深沉而灿烂文化的名人故居是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一个城市,展现自身文化和精神气质,名人故居再多,若被“深藏”则几乎等于没有。处理好对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名人故居只有最大限度向公众开放,与百姓的生活互动起来,其具备的塑造精神家园的价值才能真正得以体现,才能升华城市魅力增加城市影响力,才是真正实现用文化塑造城市个性与风范,尽显名人故居整体层面的价值。
开放名人故居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具体对个体而言,名人故居形成的精神象征有利于对瞻仰者形成良好熏陶,可以带给人弥足珍贵的精神享受,既丰富知识,又陶冶情操。同时,让更多的名人故居走进公众视野,让各种文化遗产“活”起来,不但能带来文化与经济效益,也可以通过公众的眼睛实现监督式的保护,“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既然如此,名人故居没有多少束之高阁的理由。况且,相比较很多缺乏文化资源而争抢文化遗产的地区,对南京这样一个名人故居资源丰富的城市来说,不予大幅度开放利用更是一种“财富”浪费。
当务之急,相关部门要做的事情很多,在认识层面不妨解放思想,思路决定出路;在对名人故居的评定、发掘、开发、开放等运作环节层面,决策部门理应敞开大门多听一听专家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集思广益,积极出台科学的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确保更多名人故居走向公众开放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