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本附送肯德基优惠券,语文教材的封面插画是“仁爱医院”……因为一位家长的网络发帖,携带广告的教材成为不少网友的吐槽对象。
中小学教材发行量大,又能和学生“天天见”,显然是绝佳的广告载体。可广告能不能进教材?这个问题早有明确答案。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今年9月30日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第四十条也规定,“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敢顶风作案?英语教材出版机构负责人的回答,也许可以作为解释--教科书中的插页内容,并非广告,而是一种售后服务。而且,这些插页中所推荐的内容也是教材。
广告、教材、服务,分得清楚吗?想来,让广告商们愿意如此偷换概念,钻法律空子的,一定是利益在作祟。而要真正杜绝这样的情况,完善法律很关键,但更重要的,应该是进行更广泛全面的普法教育,让人们真正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毕竟,在“法治中国”成为热词的当下,我们每个人都该信仰法律规定中蕴藏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