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印局是放高利贷的
大清国最好做、最快捷的生意是什么?不是茶叶、不是丝绸、不是瓷器,也不是鸦片,而是高利贷。
把海外的资金搞到中国放贷,年利率12%-20%,甚至40%--这是1803年时的纪录(《东印度公司编年史》),更为夸张的,居然有短期借贷的月利率达到5%--那意味着年息高达60%!“月息5%是人人知道的事,临时放款的2%-3%月息是普通的,即使在往来帐上有最可靠的保证,利率也不下于月息1%.”.相比之下,英国市场的直接融资成本,仅仅3%,从中间人手里拿到资金,一般也在6%--12%.
于是,跨国高利贷,成为当时中英之间最具生命力的生意,滚滚热钱涌入中国。这些钱,大多是将货物在中国销售后的款项,不少滞留在中国,牟取高利贷利润。这种生意,甚至成为一些外商的主要利润来源。
跨国高利贷的贷款人,是那些获取了中国政府的进出口特许证、却在资金上遇到困难的中国“行商”.持证的行商本来就不多,而真正有资金实力的更少,仅有3-4家,大多数都必须为了获得流动资金而从外商那里得到贷款。
中国的“行商”之所以对资金如此饥渴,首先是因为大清国一直没能发育出成熟的资金市场,资金借贷都是靠“熟人社会”的潜规则解决,导致融资难度、成本偏高,高利贷横行。此外,“行商”们要从内地采购丝茶瓷器等,也因为缺乏信用体系,而只能现款结算、甚至要预付款项,占用大量资金。
更为致命的是,“行商”们因为获得了垄断外贸的特殊许可,也就承担了“报效”的义务,无论是政府官方、还是各级官吏私人,都把“行商”当作了提款机,予取予夺。乾隆皇帝虽然在英国人面前自夸天朝大国无所不有,但这并不能阻止以他为首的资源掌控者们,对西洋奢侈品的极大需求,而他们并不为此埋单,最终都是由“行商”们掏腰包作为贡品上贡。
更大的问题是:高利贷所带来的压力,逼迫中国商人越来越深地卷入“港脚商”的鸦片走私,以攫取最快捷的暴利。在鸦片和高利贷的两轮驱动下,中英贸易日益投机化,陷入了饮鸩止渴的恶性循环。
据《南方都市报》